2025年广西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区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安全、准确、高效、公正、有序”为目标,保证考生电子档案安全,及时为相关招生院校提供准确的考生信息和录取信息,高效服务,保证录取工作公正和有序。
二、工作原则
我区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院校负责、招办监督、阳光招生、网上录取”的工作原则。招生院校负责按照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招生录取,对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依据国家招生政策确定,并做好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在录取过程中,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各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和查处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规则的行为。
三、录取工作内容
(一)录取方式
1.我区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区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委托录取任务,严禁招生院校委托合作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开展录取工作。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模式。我区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专业计划不允许调整。
2.投档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
依次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①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②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次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3.录退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投出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在本校招生录取场所,通过网络及时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对未录取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写明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档考生的处理结果。对已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换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严格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本科专业的文件开展录退检查。
4.征集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当招生院校面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原报考志愿考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区将汇总计划缺额信息按约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公开向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填报征集志愿,再次进行投档录取。
5.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经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署、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给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邮寄费用由招生院校支付,不得向考生收取。
四、录取工作安排
我区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时间为5月22日至28日。请各招生院校严格按录取日程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
五、入学资格复查
招生院校应当在报到时对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专升本考试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专升本招生规定对专升本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等招生违规行为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和录取系统公布。
我区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时间 | 主要工作 |
5月22日 | 暂定于9:20进行普通考生(含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下同)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下同)投档,18:00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普通考生批次录取结束。 |
5月23日 | 暂定于12:00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开始,院校缺额计划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
5月24日 | 暂定于10:00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结束,15:00第一次征集志愿批次投档,18:00第一次征集志愿批次录取结束。 |
5月25日 | 暂定于12:00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开始,院校缺额计划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
5月26日 | 暂定于10:00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结束。15:00第二次征集志愿批次投档,18:00第二次征集志愿批次录取结束。 |
5月27日 | 暂定于12:00第三次征集志愿填报开始,院校缺额计划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
5月28日 | 暂定于10:00第三次征集志愿填报结束。15:00第三次征集志愿批次投档,18:00第三次征集志愿批次录取结束。 |
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如有变动,请以志愿填报系统和录取系统通知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